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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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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专利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苏州祥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6 08:10:14

苏州商标注册公司可以明确:联合商标只能属于一个商标所有人,不能分拆转让;同时联合商标中只要有一个商标被使用,即可视为全体联合商标被使用。联合商标可以分别获得注册,但其中每一个商标都不得单独转让,而必须整个联合商标一同转让,联合商标使用许可也如此。

首先,商标注册公司给打讲解一下联合商标是指某一个商标所有者,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相互近似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联合商标以其中的一个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商标为主,称为主商标,亦称之为正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

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甲公司是一个生产化工制品的老企业,其生产的“霸王”化工制品,在市场上有相当的认可度。因为公司扩建,把公司的不动产、设备和以“霸王”为核心的注册商标(包括“金霸王”、“大霸王”、“超霸王”,其中后两个商标注册后一直未用)作为无形资产用作贷款担保,后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公司资不抵债,被法院宣告破产。为了清偿债务,甲公司的资产被强制出售,包括上述所提到的四个注册商标。其中“霸王”和“金霸王”商标权出售给丙公司,另外两小商标出售给姚某的工厂。

就本案例而言,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有必要先弄清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联合商标;二是联合商标的转让限制。联合商标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的几个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或者主要使用的商标叫做“主商标”,如甲公司的“霸王”商标。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甲公司中以“霸王”为核心,包括“金霸王”、“大霸王”、“超霸王”的注册商标属联合商标,应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整体转让给贵厂或者丙公司。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无效。甲公司将“霸王”等联合商标分割转让,已经违反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所以姚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甲公司转让“大霸王”和“超霸王”商标的行为无效。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可以明确:联合商标只能属于一个商标所有人,不能分拆转让;同时联合商标中只要有一个商标被使用,即可视为全体联合商标被使用。联合商标可以分别获得注册,但其中每一个商标都不得单独转让,而必须整个联合商标一同转让,联合商标使用许可也如此。

许多申请苏州商标注册的人,即使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也会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的转让和变更都不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如果我们不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那么在未来处理相关业务时,我们会提交错误的材料,这肯定不会被批准,浪费时间。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今天会为您区分这两者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变更: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并交送有关登记机关发给的《变更证明》。商标变更由商标注册人的一方提出。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发给商标注册人《受理通知书》,变更时,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需要一并变更。

商标转让: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此过程中,双方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并出具行业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同时发给双方。

商标变更:商标注册人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其地址、名称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申请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商标转让: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商标转让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核实,并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予以公告。经审批未通过,使转让登记生效。

商标变更:商标注册的主体没有变更,只有注册人的姓名或者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才需要变更注册。

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发生变更的。商标的地址、名称等注册事项虽然没有变更,但实质上属于该商标的法人已经变更,需要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商标变更:有关注册事项中,所有权未发生变更。同时,商标变更要求注册人注册的所有商标必须同时进行变更注册。

商标转让:手续生效后,商标所有权发生变化,商标转让可以另行办理。不需要注册人注册的商标,一律办理转让手续,但转让的商标与其他不可转让的商标类似的,应当一并转让。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很多企业都会走出国门。但在国内注册的商标一旦“出国”就很难受到本国法律的保护。“出国”企业有两种商标可供选择:一种是马德里商标,一种是欧盟商标。

那么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是什么?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一:保护范围不同马德里商标保护的范围以申请人指定的国家为准。申请人可以指定1个国家,也可以指定全部成员国。但是,每指定一个国家,就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欧盟商标是无论你在28个成员国之中的哪一个国家注册商标,你的商标都将受到这28个国家的保护。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二:申请人资格限制不同马德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成员国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以原属国已申请或注册商标为基础商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起申请。也就是说你必须在国内先注册好商标,然后才能申请马德里商标。欧盟商标则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提交申请。

马德里商标与欧盟商标的区别三:本质不同马德里商标受保护的国家或地区要相对多一些,一份申请可以指定全部成员国,且申请费用相对于单一国家低一些,在全球使用范围非常广泛,我们所说的“国际商标”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欧盟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欧盟28国家,但申请流程较为简便且时间相对较短。马德里商标和欧盟商标各有各的优势,如果企业只需要在欧盟成员国寻求商标权利的保护,建议选择申请欧盟商标,如果需要在更多的国家进行苏州商标注册,通过马德里申请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申请涉外专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信息:

(1)(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的中的国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及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等;

(2)发明人的姓名及地址(中英文);

(3)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

(4)申请国别的及申请专利种类;

(5)现有技术资料。

2、中国申请的公开期限。中国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人月予以公布。申请人如果在自申请日起一年的后准备向国外提出申请,虽然丧失了优先权,但只要该在先申请尚未公开,仍可以向它国提出申请。

怎样选择涉外专利申请国家?

以下三个原则可以帮助你选择申请专利的国家(含地区,下同):

1)专利产品有较大或潜在较大的消费市场的国家,例如,中药专利可能在东南亚国家的更有市场;

2)专利产品有较大生产能力的国的嗯家,例如,移动通信产品在韩国的消费市场并不大,但韩国是一个有着较大移动电话生产能力的国家,因此,有关移动电话的专利申请,可以考虑韩国作为一个申请目标;

3)具有较大同类产品交易市场的国家,例如,香港是玩的具转口贸易较多的地区,玩具专利就可以考虑在香港取得专利注册。

总之,选择申请专利的国家的最主要分析的是专利技术与目标申请国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必须考虑的另一个因素就是申请外国专利在经济上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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