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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个人商标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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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个人商标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苏州祥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9 08:49:48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对企业而言,想要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首先要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其次还要注重商标经营使用问题,以免自己辛苦经营多年的商标被侵犯。当商标被侵权,我们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呢?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当事人协商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2、到工商局进行投诉、举报当与商标侵权人就商标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商标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起诉到法院当商标所有权人经过与商标侵权人协商或通过向工投诉举报仍不能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此时作为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诉讼解决,并提请诸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登报道歉及消除影响等诉求。

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苏州商标注册人享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注册营业执照流程并不复杂,但有时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亲自办理,而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代理公司供我们选择。那么注册营业执照,我们要选择怎样的代理公司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找代理公司代办的好处,一是省时间:专业代理公司每天都跟工商、税务打交道,办什么业务准备什么材料都烂熟于心,比自己跑两眼摸黑节省不少时间。

二是省心:不用让你看行政部门脸色。同时招代理公司也有一些不好的地方,那就是缺乏市场监管,代理的职业素养参差不齐,万一遇到黑代理比如发名片、小广告的300办执照,贪图便宜找他办理,等后面刻章备案收你好几千,反正执照在他手上你也只能认栽了;更有甚者遇到骗子,直接用假执照、假公章糊弄,甚至会背负法律责任。在找注册营业执照的代办公司时,掌握以下几点也能大大降低被骗几率。

一、找代办时尽量找成立时间长的公司,这些公司既然能做长,就必然不会太差,一般成立五年以上的公司都比较靠谱。

二、找代办时尽量找公司办公面积大,办公环境宽敞明亮正规的,不要找小门小户只有几个办公卡位的公司。

三、找代办时尽可能的选择有财会部门的,可以在注册公司后直接委托代理记账业务,因为注册公司之后本来也要请会计做账,在一家公司解决既省心、又能节省一部分费用。注册营业执照的公司有很多,在选择时就更要抱有十二分谨慎,谨防被骗,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您。

注册商标的侵权风险,现在注册公司的创业者都知道,商标是具有唯一性的,但是我们在提交商标时,就会觉得反正大不了就被驳回,那么注册商标的侵权风险有哪些?

1、未经未经苏州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9、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10、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

11、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认为由加多宝方面2012年以“王老吉有限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具有误导性描述内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是王老吉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医用营养饮料;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品;医用糖果”等商品上,广药集团于2013年12月5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理做“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商标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注册为商标。诉争商标“怕上火喝加多宝”可以拆分为“怕上火喝”和“加多宝”两部分,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从而误认为该商标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上具有一定抑制“上火”的功能。因此,法院判决“怕上火喝加多宝”不能注册是正确的。

商标对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是不为商标法所允许的。提醒,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商标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苏州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合,以及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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