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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专利申请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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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专利申请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苏州祥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4 08:55:00

商标专用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某单个国家取得的商标权利只能在该国内部获得保护,其他国家不当然承认其权利。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对于商标权保护采取的都是注册原则,即必须通过申请苏州商标注册,获得注册之后才可以受到该国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只能在商标的注册国享有商标权,在其他国家不享有商标权。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取得商标保护,则必须按照该国法律的规定,在该国申请商标注册。

因此,在我国,如果是用于出口商品的商标,无论是否在本国取得注册,首先应该及早地将商标在商品的销售国或地区申请注册,否则,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我国的出口商品便不能长期稳定的占领国际市场。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因许可形式不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也因此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苏州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无权使用,而仅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而不是多个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地区、时间及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等方面试用期注册商标。也就是说独占使用许可,除被许可人外,其他人包括许可人都不能在规定的地区、时间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因此,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合同期享有独占使用权。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自行或与注册人一起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除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外,仅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商品上或服务上使用。也就是说除注册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外,合同期内不会有第三者使用及商标。发生商标侵权时,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单独或与注册人共同向工商部门投诉。并可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普遍使用许可。是指除注册人自己使用及注册商标外,注册人还可以许可不止一个被许可人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规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许可的特点在于,除商标注册人自己可以使用外,还可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发生侵权时,普通使用许可人,可以作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利害关系人,单独或与注册人共同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产权贯标逐渐成为企业之间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决定企业生存与持续发展的主要资源,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贯标意味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做这些知识产权贯标的意义在哪,那么知识产权贯标的作用及优势有哪些呢?

1、提高收益增值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让企业在融资、投资并购等资产运作上获得更大的收益。

2、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强化企业领导和员工知识产权创造意识,充分调动员工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充分发挖掘其创造潜力,取得量多、质高的创新成果。

3、全面风险防范强化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优化管理机制,降低运营风险。

4、政府资助及申报项目实施贯标有利于企业通过国家高新企业认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证、专利试点等项目认证及获取政府相关项目资助。以上是关于知识产权贯标的作用及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有关想法的专利申请需要具有成熟性可行性,可以落实在字面上;关于作用方面需要具有实用性,能带来经济效益,这是价值所在;其次与现有的技术相比需要带有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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