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苏州商标如何办理?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苏州祥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苏州商标如何办理?

苏州商标如何办理?

作者:苏州祥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6 08:37:57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很多人还不了解个人注册商标的性质,也就是大家常提问的个体户能注册商标吗?,个体户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个体户注册商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商标的范围要跟营业执照上保持一致,大家千万别弄乱了,个人不是指的每个人,是需要条件的,苏州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

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注册是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所以一些从事生产、制造、经销商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也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

个体户商标注册应该满足的条件有: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商标的资格;

2、按规定途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途径包括自行到商标局办理申请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

3、注册商标申请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和图形。

为了避免因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被驳回商标申请,申请人最好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在先商标权利检索。

个体户申请商标的大致流程:

1,在商标申请前要进行中国商标查询,西部数码网站就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查询是否有近似或相同商标避免直接提交申请;

2,没问题的情况就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进入商标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后,个体户就可以在商标上标注TM;

3,商标实质审查结束后还刊登在公告栏上,3个月内无异议的商标注册成功,个体户就可以领取注册书了。

强调一下,注册商标的范围受个体户经营范围的限制。比如个体户执照的经营范围是销售服装鞋帽,那么你只能在第二十五类上注册商标。注册下来后,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关于个体户商标注册费用也是透明的,目前申请一件商标的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可以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会加收30元。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而股东进行出资或者认缴股份是设立公司的重要条件之一,而股东的人数是有相应规定的,那么一个人可以注册有限公司吗?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个人可以注册有限公司吗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个人是可以注册公司的,一个注册的公司是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为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人可以注册有限公司吗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一个人可不可以注册有限公司”问题进行的解答,不过小编还是不建议注册一人有限公司,毕竟承担的风险较大。

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负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的义务。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均应当在前一年度届满前一个月内预缴。这里的年度是指专利年度,与自然年度没有必然的联系。专利年度自申请日开始计算,并且不受优先权日与授权日的影响。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的期限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应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

专利年费滞纳金怎样计算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补缴年费,不用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什么样的商标更吸睛呢?当然是颜色商标啦!一些企业为了让自己的商标更具有显著性,申请了颜色组合商标。但是,对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标准你真的了解吗?今天我们公司就为大家介绍颜色组合商标申请审查标准是什么样吗?

1、申请颜色组合商标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声音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

2、颜色组合商标审查的若干定义色彩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以上颜色组成的商标。具体地说,色彩组合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按一定比例、一定顺序组成的商标。商标表的审查主要分为三部分:申请文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缺少签章)、商标图样规格的审查、程序和必要的说明、分类。检查(填写的商品/服务项目的检查)。商标实质审查,是指苏州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的审查、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以及初步审查或者驳回决定等一系列活动。包括禁止条款的审查,突出特征的审查等,近似的审查。关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除了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查外,还会对商标的颜色组合进行细致的审查。

3、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1)申请彩色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未声明的,即使申请人提交颜色商标,也不以颜色组合商标进行审查。(2)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色标。商标图案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者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申请人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写明该颜色的名称和色号,并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用途。用色块表示颜色组合方式并附加商标说明例如:指定使用服务车辆加油站商标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由绿色、无烟煤色和橙色三种颜色组合构成。其中绿色(Pantone368C)占60%、无烟煤色(Pantone425C)占30%、橙色(Pantone021C)占10%,按图示排列,使用于车辆加油站外观。图形轮廓如果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则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用虚线图形轮廓表示颜色使用位置并附加商标说明例如:指定使用商品翻斗卡车;拖拉机商标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由绿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组合构成。其中绿色为Pantone364C,黄色为Pantone109C。绿色用于车身,黄色用于车轮。虚线部分用以表示颜色在该商品上的位置,车辆轮廓和外形不是商标构成要素。

4、颜色组合商标的实质审查(1)颜色组合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天然颜色、商品本身或者包装物以及服务场所通用或者常用颜色,不足以起到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一般情况下,新申请的颜色组合商标如果不具备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2)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两商标均为颜色组合商标,当其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第一个颜色组合商标和第二个颜色组合商标均有绿色和黄色,切排列组合都是先绿后黄,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故被商标局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商标所使用的颜色不同,或者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者近似但排列组合方式不同,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除外。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第一行的两个颜色组合商标使用的颜色不同,具有区分度,不易造成混淆。

第二行的两个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都是蓝色和绿色,但排列方式不同,也具有区分度,不易造成混淆。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彩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图形、立体商标指定颜色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有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产生混淆、误解的,应当认定为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商标说明:上图两个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一个是平面图形一个是立体图形,但均使用了相同的颜色,且颜色排列方式都是上灰中白下黄,容易让消费者产出混淆感,故被商标局判断为近似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近似,但由于整体效果差别较大,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除外。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的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但商标整体外观具有较高的区分度,因此也不构成近似。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颜色组合商标的商标审查标准了吧?


 

版权所有:苏州祥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