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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苏州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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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苏州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种情况

作者:苏州祥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20 08:34:34

在当下这个知识产权至上的时代,作为企业都会非常重视商标注册,但是在申请商标的时候往往也会遇到很多问题,因此今天就以商标注册为例子说说苏州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种情况,让打算注册商标的人做个参考。

第一,在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准备的资料有误,因为很多人对于商标注册的流程不太了解,因此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往往也会出现问题,因为对于流程和材料的不熟悉导致注册失败是比较常见的,正是因为如此现在才会有很多代理公司帮助企业完成商标的注册和申请。

第二,说到在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自然还不能忽略了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盲查期,我们在注册商标之前自然要查下商标有没有被注册,如果已经被注册我们就会更换商标,但是也出现了明明查询中商标没有注册,但是申请失败的原因则是商标已经被注册了,而这是因为每天商标局的申请业务巨大,很多商标虽然查询不到但是已经在申请列队中等待,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查盲期,通常查盲期大概在一到三个月,因此建议多准备几个商标为好。

第三,对于在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还有就是已经成功提交申请,但是最终审查失败,比如判定有相似的商标等。因为商标的审核都是具体的审核员来操作的,因此我们在申请前应该了解下商标审核规则,这样有助于提高商标审核通过的成功率。刚才提到的就是在商标注册失败的几个主要原因,而正是因为现在商标申请数量巨大,而且关乎品牌形象,因此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委托代理机构来操作,这样可以确保效率更高而且申请的成功率更高。

近期,伴随着国内疫情的好转,目前市复工企业和新注册公司也是越来越多。而正因为是如此,市场监督局监管的力度也随之加大。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就是有大批的企业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登陆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可以发现,仅在前天(2020年3月16日),就有数十家公司、个体户被列入了异常。

一、而被列入及经营异常的原因是什么呢?其实大部分企业的原因都是一样的,就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即地址被认定为异常。

二、那么,为什么会地址异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和正常经营的必要条件,一般来说,公司的注册地址要满足以下功能要求:1、必须符合登记要求,例如福田、宝安、龙华区实行房屋编码制度,其他各区要求地址实际存在。2、能够签收工商局的信函、税务局的信件。3、公司注册后开户时应满足银行上门勘验场地的要求。换言之,如果注册地址并非实际存在,或者是无法接受工商、税务的信件,以及无法满足上门勘验的要求,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异常。

三、了解了原因之后,要如何才能避免地址异常?可以采用以下3种方式:

1、租赁办公场地有正规的办公场地,就意味着有实际存在的、正规的注册地址。使用这种地址,就不用担心会出现异常。比如说,在注册的时候,如果被抽查到地址实审,只需要法人、股东跟经办人一起,去窗口提交一下场地证明或红本租赁凭证,就可以了。没有被抽查到实审,即使后期遇到工商局上门抽查地址,也不用担心会因为地址不实的原因被载入异常名录。

2、商品房注册用自己的商品房注册公司,也是可以的。因为如果在注册时遇到抽查,也可以提供红本或房产证,但前提是,名字要跟注册的这家公司法人或股东一致。

3、如果您既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也不想用商品房来注册,就还可以采用第三种方式,就是使用我司的商务秘书地址。我司的商务秘书地址,不同于一般的商秘地址:一来,它来源于真实的办公楼,可以进行实地考察的。即符合登记要求,是实际存在的。二来,是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来自工商、税务的信函。也就是说,不会出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事由,杜绝了地址异常情况的出现。

最后,如果随着公司的发展,有需要的话还可以在享受到租金优惠的情况下,转为实际的办公场地。不管是新注册公司,还是已经注册成立的公司,避免地址异常都是必要的,尤其是在接下来工商审查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所以,如果您需要安全可靠的注册地址,可以先免费咨询我司了解喔。

我国《商标法》规定,公民个人在2001年修订后有权申请商标。这一规定实施后,引发了个人商标注册的热潮。2007年,中国商标局开始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只允许个人企业和公司申请商标。无论公民个人是否应当申请商标,商标局单方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都是违反商标法的行为。毕竟,商标法赋予了公民个人申请商标的权利,商标局无权剥夺公民申请商标的权利。显然,商标局没有法律依据限制公民个人申请商标。

一、商标局限制个人申请的初衷是防止商标被恶意注册。事实上,很多人并不是为了使用目的注册商标,而是先注册,然后再按价格出售。当然,他们的行为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但要解决这一问题,不是要限制公民的商标申请权,而是要从制度上督促商标的使用。我国《商标法》还规定,商标三年内不得撤销,即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人都有权申请撤销。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通知商标权人提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证明。否则,商标局可以撤销该商标。

需要指出的是,三年不使用的撤销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防止商标抢注,因为启动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程序,需要以申请人的撤销申请为前提,但即使抢注不使用商标,阻碍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申请人不提出撤销申请。原因有三:第一,申请注销,需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第二,申请撤销可能不成功,但可能成本高昂,但撤销失败;第三,即使撤销成功,也可能被其他商标申请人抢先,最终撤销申请人也不会受益。因此,建立商标强制使用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例如,企业或者个人注册商标后,每三年向商标局提交一次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交证明或者伪造证明的,商标局有权撤销其商标。这样,不使用商标就试图注册商标的人就会大大减少,也就不必限制商标的个人注册。

二、电子申请受电子申请的制约,是指商标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也是各国商标申请的发展趋势。与传统的纸质申请相比,电子申请提高了申请效率,降低了商标申请成本。以中国商标局收取的申请费为例,如果是纸质申请,商标局收取的费用为1000元;如果是电子申请,商标局收取的费用仅为800元。因此,电子申请也受到大多数微型企业的青睐,特别是在一次性申请多个商标的情况下,对于微型企业来说,电子申请的成本能够降低还是非常可观的。然而,中国商标局对电子申请的数量给出了很大的限制。按照现行规定,每个代理机构每天的电子申请数量不得超过10个,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使用传统的纸质应用,这无形中增加了商标申请的成本。

三、对复审费较高的商标驳回申请,商标局可以予以驳回。驳回的理由不仅是该商标与原商标相似,或者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重要性或者禁止性的规定。根据《商标法》,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驳回复审仍需向商标局交纳官费,驳回复审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

四、在检索由盲区引起的风险商标申请之前,首先要进行搜索,即搜索之前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但在国家商标局提供的“中国商标网”检索平台上,存在着较大的“搜索盲区”,即近三个月内申请的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找不到,即所谓的“搜索盲区”,即如果有类似的商标申请因为在检索前三个月内,很有可能找不到,这最终会给申请人造成商标被驳回的原则,违反了提前申请。

申请确定著名商标需求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一)运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我国的出售量及出售区域;

(二)运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首要经济指标(年产量、出售额、赢利、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我国同行业中的排行;

(三)运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区域)的出售量及出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状况;

(五)该商标最早运用及接连运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我国及其外国(区域)的注册状况;

(七)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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